温璐清律师
内蒙古赫扬律师事务所
11506200211322065
13904778729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温璐清,女,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内蒙古赫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内蒙古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内蒙古律师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智库专家、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法治建设监督员、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内蒙古青少年普法协会法律顾问组顾问。1999年开始执业,执业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长期担任多个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个人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公司非诉、劳动争议赔偿、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业务、行政诉讼、刑事辩护,常年担任鄂尔多斯汉语新闻综合89.6频道、鄂尔多斯交通文体100.8频道以及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88.8频道的公益普法宣传律师,竭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2010年至今,应鄂尔多斯汉语新闻综合89.6频道、鄂尔多斯交通文体100.8频道及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88.8频道的邀请,作为公益普法宣传律师,为广大听众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2014年10月,被鄂尔多斯市广播电视台授予“优秀法律顾问”荣誉称号。2018年3月,被鄂尔多斯市广播电视台汉语综合广播授予“《直播说法》节目特约金牌律师”荣誉称号。2019年7月,被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广播频道《律师咨询》节目特邀为合作律师。
获得荣誉:
2013年4月1日,《鄂尔多斯新闻周刊》以“温璐清律师:借正义与激情为律师代言”为题报道了温璐清的先进事迹;
2014年10月,被鄂尔多斯市广播电视台授予“优秀法律顾问”荣誉称号;
2015年8月,论文《浅论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民间借贷之确定》被东北三省一区律师协会评为优秀论文;
2015年10月,论文《规制虚假诉讼中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衔接》被《职工法律天地》评为优秀论文一等奖;
2015年10月,论文《虚假诉讼行为的定性及其刑法规制分析》被《职工法律天地》评为优秀论文一等奖;
2016年7月,被鄂尔多斯市司法局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7年5月,被鄂尔多斯市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聘请为“鄂尔多斯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法律人才专家”;
2017年8月,撰写的论文《“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律适用冲突与解决》荣获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二等奖;
2017年12月,撰写的论文《“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律适用冲突与解决》荣获第二届北方律师发展论坛论文二等奖;
2018年3月,被鄂尔多斯市广播电视台汉语综合广播授予“《直播说法》节目特约金牌律师”;
2018年3月,被鄂尔多斯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2018年2月22日,《鄂尔多斯晚报》以“一位女律师的公益足迹”为题报道了温璐清的先进公益事迹;
2018年8月,撰写的论文《论我国矿业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在第十届西部论坛论文评选中荣获三等奖;
2018年9月,被鄂尔多斯市司法局、鄂尔多斯市律师协会评为2013-2018年度“全市优秀律师”;
2019年3月被鄂尔多斯市广播电视台汉语综合广播《直播说法》栏目授予“百姓信任律师”荣誉称号;
2019年4月被鄂尔多斯市人大聘任为“人大常委会智库专家”;
2019年7月被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广播《律师咨询》节目特邀为合作律师;
2020年8月被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聘任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法治监督员;
2021年3月19日被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聘任为第四届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1年3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聘任为“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
2021年9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选树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温璐清律师联系电话:13904778729。
电子邮箱:3617879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