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璐清律师
内蒙古赫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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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温璐清律师,鄂尔多斯房产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赫扬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核心内容:商品房交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交付的基本交付条件主要有商品房验收合格和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下面为您介绍。
1、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开发商与买受人选择;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这一交付条件,争议最大之处就是竣工验收完成的时间,即开发商凭什么资料才能证明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竣工验收程序为:
、该工程必须符合《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5条件规定的条件,即工程完工,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提出相应报告;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款支付完毕;专项验收完成等等。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将验收时间、地点等验收事项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从上述程序来看,竣工验收合格的时间应当是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但实践中部分人认为应以《竣工备案表》的取得作为竣工验收合格的标志,笔者不赞同此种观点。根据《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竣工备案时间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备案文件并验证齐全后在《竣工备案表》上签署收讫的时间,因此这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是两个时间概念。
卖方在收取自己30万元购房款后,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过户,是否可以法律途径强制过户收房5万元违约金是否让卖方拥有反悔理由
去年夏天,在东莞南城经商的张女士通过熟人介绍,看中南城西平一套98平方米的住宅,然后以95万元的价格与业主张某达成买卖协议。由于业主方张某声称还未领取房产证,双方约定买方张女士先支付30万元首期款,等卖方张某领取房产证之后第一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买方,过户的当天由买方支付剩余的房款。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不料,今年元月中旬,张女士得知卖方张某已经领取房产证,在询问时被张某明确告知房子不卖了,最多承担违约金 5万元。张女士问:卖方在收取自己30万元购房款后,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过户,是否可以法律途径强制过户收房5万元违约金是否让卖方拥有反悔理由
律师分析:
双方购房协议可以体现各自真实的交易意愿,卖方无缘由反悔。张女士可以选择两种途径维权,一是按照协议索取卖方5万元违约金,也可以向法庭诉讼提请对方履行合约。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法庭通常会支持买方的诉求。